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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藏区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2024年财务收支审计比选公告(第二次)

时间:2024-05-23 浏览:10238次 来源:审计法务部

1.比选条件

四川藏区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2024年财务收支审计工作方案已批准实施,资金来源为比选人自筹,现由四川藏区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作为比选人,采取公开比选方式,选聘两家具有审计经验的中介机构就地提供审计服务。因四川藏区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2024年财务收支审计第一次比选时流标,现对该项目进行第二次比选。

2.项目概况与比选范围

2.1项目概况:四川藏区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2024年财务收支审计(以下简称“本项目”)。

2.2标段划分:本次比选划分为2个标段,具体标段划分如下:

CWSJ1标:审计内容为四川雅康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2020-2023年度财务收支审计。

CWSJ2标:审计内容为四川都汶公路有限责任公司2021-2023年度财务收支审计。

2.3审计服务期限:3个月(详见第六章审计工作要求)

比选申请人资格条件比选申请人具有的资格条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机构或按照财政部的规定设立的特殊的普通合伙制或普通合伙制的会计师事务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资质要求: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省级及以上财政部门核发的会计事务所执业证书,按规定通过了有关部门的年度检验。业绩要求: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起,以签订合同时间或委托时间为准)至少独立承担过3个财务经济类审计项目;项目负责人要求:担任过1个财务经济类审计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且持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证书,并需出具比选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日上个月或上上月之前连续6个月在报价单位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或社保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信誉要求:①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②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在规定的工作期间内,有能力按照合同协议书的约定,按时保质完成审计工作任务;④比选申请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⑤比选申请人参加本次比选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行为且无行贿犯罪记录,近三年提供的中介服务未因重大执业质量等问题受到省国资委通报。不存在以下情况:①弄虚作假、恶意串通、营私舞弊等严重不诚信行为的;②分别接受利益相对方委托,就同一事项提供有利益冲突的中介服务的;③出具虚假或重大失实的业务报告的;④违反中介服务合同约定给委托方造成重大损失的。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的比选申请,不允许分包和转包。每个比选申请人最多可以参加2个标段的比选申请,但只允许取得1个标段的中选资格。与比选人及接受审计的单位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比选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比选申请,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比选申请,否则,相关申请均无效。比选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本项目比选申请的单位,请于2024年5月23日至2024年5月27日,登录四川藏区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网站免费匿名下载比选文件,比选人不提供其他任何报名和比选文件获取的方式。

4.2比选文件补遗书(如果有)和通知书(如果有)在上述网站自行查阅和下载。

4.3比选申请人应适时关注上述网站,并及时下载相关内容,比选人不再另行通知。如有问题或疑问,应及时与比选人联系;逾期未联系的,比选人视为比选申请人没有任何问题和疑问,或是已收到或默认已收到,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比选申请人负责。

4.4比选申请人在递交申请文件之前无需向比选人以任何方式提供有关申请人的任何信息和联系方式。

比选申请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比选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4年5月28日上午9时30分(北京时间)。

比选申请文件必须在比选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以面送方式送达至成都市二环路西一段90号四川高速大厦B1202房间。本项目不接受邮寄的比选申请文件。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比选人将予以拒收。

比选人定于比选申请文件送交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同一地点进行公开启封,申请人应派代表出席并签确认启封结果。

评审办法

本次比选采用资格后审,综合评分法(单信封形式)。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比选公告在四川藏区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官方网站上发布。

联系方式:

比选人:四川藏区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成都市二环路西一段90号四川高速大厦

联系人:包先生

联系电话:***********

 

附件:四川藏区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2024年财务收支审计比选文件(第二次)

比选人:四川藏区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

2024年5月23日

四川藏区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2024年财务收支审计项目流标公示